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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鼓励互联网金融不动摇 年内出台支付办法
从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再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曝光,过去一周,人民银行素来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形象,在一部分人心中有了动摇。
3月18日以来,央行连续几日密集召集部分第三方企业、专家、媒体就支付机构创新业务监管紧急座谈,而央行主管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副行长刘士余也曾多次坦言自己近期遭遇的舆论压力。
刘士余此前一贯主张,互联网金融作为包容性金融和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留有一定观察期。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确定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基调。
3月20日,多位参加央行座谈会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包括第三方支付业务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到底要不要管及如何监管一直是座谈会的焦点,在央行看来,“尽管效果不好,但央行确实是在不适当的时间点,用不适当的方式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
对于引起广泛质疑的《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参会人士也透露,央行表示,办法还有一定的修改余地,外界争议的限额管理也可调整,“目的希望不太影响普通用户的感受。”
上述人士透露,经过三轮征求意见后,央行亦考虑年内正式出台《办法》。
网络支付办法年内出台
19日专家和媒体座谈会上,央行对近期暂停虚拟信用卡、线下二维码以及上述《办法》一一释疑。
为何暂停虚拟信用卡?
3月14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作出合理解释,虚拟信用卡已突破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因为不能面签,这动摇了金融账户实名制的根基。”3月19日的专家座谈会上,央行官员重申了这一原因。
正如一位股份行信用卡负责人所言,风险主要来自于提交办卡申请环节,传统方式是要提供纸质版且带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以确保是本人行为。但网络信用卡可以通过网络(或微信等APP入口)提交申请,这样就存在假冒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的风险,而银行如果没有安排后续身份验证,潜在存在风险。
对于阿里巴巴和腾讯所关注的虚拟信用卡是否可以重启的问题,央行座谈会上给出了明确回答:这需要和线下信用卡监管规则上实现统一,可以考虑把虚拟信用卡理解为“弱实名信用卡”,在功能和金额上加以限制,以防范洗钱和造假风险。
相较虚拟信用卡,影响面更大的举措是央行暂停线下二维码业务。央行在座谈会表示,已经关注到各地出现的二维码支付诈骗案件,央行坚定认为二维码支付“有很大技术风险”。
“这也与目前央行支持NFC移动支付标准有关,两者在应用场景上类似,但NFC对硬件有更复杂的要求。”一位参与座谈的人士表示。
3月16日,《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版征求意见稿曝光,其对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和消费采取更为严格的限额管理措施,引发了市场更大的震荡。
正如前文所言,办法尚有一定的修改余地,限额管理也可进一步调整;但舆论压力也并不妨碍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的整体定位。
该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消费方面,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上述参会人士透露,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历史定位很明确,第三方支付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且由于支付机构是先诞生后补发的牌照,必然存在一定的先天不足。
“如何把住产业发展大方向,平衡产业各方利益是关键。”一位央行内部人士坦言,丢给市场最简单,但却需忍受市场失效时的种种弊端,忍受市场自我修正所经历的漫长与疼痛。此时需要相信市场最终会走向符合产业发展整体利益的信念和定力。
“政府干预的适度性,需要决策者的智慧,也需要产业各方的大局意识。此二者缺一不可。”上述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