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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用户使用网络支付中遭遇安全问题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4日发布的2012年度信息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移动终端病毒疫情调查结果显示,34.41%的使用过网络支付的用户在支付过程中发生过安全问题,其中71.14%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调查显示,在网络支付出现安全问题后,五成(50.3%)用户遭受的经济损失在100元到1000元之间,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损失在100元以下的用户,占21.91%,另外,18.86%用户的损失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8.92%的用户损失超过5000元。将近七成用户损失金额相对较小,其中很多用户只是损失十几元甚至几元钱。
在造成经济损失后,77.28%的用户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中41.52%的案件被受理,这些案件中有20.43%追回了经济损失,77.42%的用户未能挽回经济损失。
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常务副主任陈建民说,未能挽回损失的主要原因一是超过半数的用户损失金额较小,不能构成刑事案件,有些甚至不构成治安案件立案条件,导致此类案件受理率比较低。二是由于网络支付有跨国家、跨地区的特性,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案件串并和案值确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困难,会直接影响案件的侦破工作和侦破效果。
另外,此类案件具有智能化、复杂化、涉及面广、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等特点,因此案件侦破难度大,公安机关只能采用跨地域侦查取证的办案方式,成本高、效率低。
随着互联网商务应用的发展,2012年,中国互联网网络支付的交易规模大幅度增长,电子支付已逐步成为现代支付体系中最活跃、最有发展前景的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1月底,已有223家支付机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在今年的调查中首次把网络支付服务安全状况的调查纳入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