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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未来与机遇
2013-09-25 14:41:58 来源:互联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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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移动支付的未来与机遇,就存在于支付模式和支付服务商之间的排列组合中。总的发展趋势,我认为是向着“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演进。

移动支付的未来与机遇,就存在于支付模式和支付服务商之间的排列组合中。总的发展趋势,我认为是向着“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演进。

移动支付是指进行交易的双方以一定信用额度或一定金额的存款为了某种货物或者业务通过移动设备从移动支付服务商处兑换得到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以移动终端为媒介,将该数据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清偿消费费用进行商业化交易的支付方式。

从金融行业“业务发展新思维”角度观察移动支付,主要从两个维度看门道,一是支付模式维度,二是支付服务商维度。

我把支付模式区分为小支付与大支付两类。小支付是指社会融资中介,即充当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中介角色;大支付是指社会支付平台,即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要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支付服务商主要涉及三个玩家。一是银行圈玩家,包括银联与银行;二是电商圈玩家,如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商;三是移动圈玩家,包括电信运营商等。

移动支付的未来与机遇,就存在于支付模式和支付服务商之间的排列组合中。总的发展趋势,我认为是向着“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演进。

我们可以具体分析。

一、构成未来移动支付的范式转移方向与模式排列组合

1、把支付区分为小支付模式与大支付模式,是打开思路的关键

两种支付的思想,是马蔚华提出来的,他说:“银行具有两大属性,一是社会融资中介,即充当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中介角色;二是社会支付平台,即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要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其实,区分支付的这两种支付功能,只不过是重申常识。但马蔚华重申这种常识,却别有深意。

这里隐含这样的意思:与其只就(小)支付看支付,不如跳出(小)支付看支付。这就有很强针对性了。针对的是目前金融业在移动支付上,还较少有人跳出就小支付谈支付的旧思维。

对比一下德勒“业务发展新思维”,可以看出马蔚华话中有话的第一层意思。“业务发展思维”落到支付上,就是指“支付服务+商务服务”这种新模式。

“支付服务+商务服务”中,支付服务对应的是小支付,它的收入来源是清算结算费用,这是一笔小帐;商务服务对应的是大支付,它的收入来源是节省的国民经济交易费用,这才是一笔大帐。“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意思是说,搞支付,算小帐,更要算大帐。

区分两种支付的第二层意思是,小支付对应的是金融服务,大支付对应的是信息服务。后者是指利用支付产生的信息,降低国民经济本身的交易费用。举例来说,广告由于信息不对称,总是投一半,浪费一半,但广告投放者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如果从支付信息中,获得消费者的偏好信息,通过信息加工服务,用于一对一精准营销,就可以在同等效率条件下,节省出广告费的一半。

2、小支付的小帐与大支付的大帐

先看小帐,也就是小支付在金融内部节省交易费用所得。2012年第四季度我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52.83亿笔,金额681.34万亿元。其中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共处理业务2.22亿笔,金额4.70万亿元;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截至第四季度末,全国121家机构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0.96亿笔,金额1.26万亿元。这么大的交易量,赚多少钱呢?全年银行业的总利润大约在1.4万亿左右,清算费用只是其中一个零头。有人测算过,银联(在收编第三方支付)情况下,按照2014年网上支付预计8万亿的交易额来看,增加的手续费为240亿。

再看大帐,也就是大支付在金融外部节省交易费用所得。2012年我国GDP总量为519322亿元,是2007年的2.1倍。支付业务规模与GDP的比值可分两项来计算,2007年非现金支付工具规模与GDP之比为24.04,支付业务金额与GDP之比为36.06;到2012年,分别上升到24.77和48.30。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产生同样的GDP,需要更多交易过程,需要更多的支付业务金额。大支付的主要价值在于(通过上述信息服务的机理)降低这种交易费用。因为今后改革重点就是改革流通中的一些不合理的体制机制问题,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一般发达国家它的流通费用占到国内GDP的比重一般会在10%以下,我国现在为18%左右。如果能节省8个百分点,就是4万亿。

显然,通过大支付创造的价值,比小支付创造的价值要高得多。

3、未来移动支付模式的可能排列组合

未来移动支付模式,就是不同的支付服务商在业务上的排列组合:

一类是非合作模式,包括:银行圈的小支付模式(如银联垄断模式),银行圈的大支付模式;电商圈的小支付模式,电商圈的大支付模式;移动圈的小支付模式,移动圈的大支付模式。其中,有两种模式只有理论上成功的可能,实际是走不通的,一是银行圈的大支付模式,一是移动圈的小支付模式。主要是它们会导致主营业务偏离本行,如果不在对方行业寻找合作伙伴,很难成功。

一类是合作模式,主要包括,面向小支付的银联-运营商合作模式、银行-运营商合作模式、银行-电商合作模式等;面向网上小支付的P2P模式(相当于以互联网模式搞金融);面向网下电商的银联-运营商小支付合作模式;面向大支付的电商圈与移动圈合作;面向大支付的银行圈与电商圈的合作;面向大支付的银行圈与移动圈的合作,以及银行圈、电商圈与移动圈的三方整合。

二、对移动支付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走向的判断

1、银联垄断模式

银联垄断模式是指,通过非市场手段,要求各银行切断与第三方支付联系,将支付收归自家下属九家支付企业垄断经营的模式。

目前,29家非金机构与17家主要成员银行的银联卡业务接口超过630个,平均每家非金机构连接12家主要成员银行,平均建立接口22个。这些非金机构普遍绕开银联网络。去年12月19日,银联曾印发了《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简称17号文),号召成员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接口进行清理整治。目前银联要求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主要是“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

银联垄断模式是典型的小支付模式。它的目标是与民夺利,从民营企业中用明抢的方式,增加支付手续费,从当前的30亿,增加到240亿左右。据CNNIC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我国网上支付的用户为2.2亿,这意味着按银联标准,每位网上支付用户要为此多付15元。

银联垄断模式能不能代表移动支付未来发展方向呢?显然不能。主要有两点原因导致它不可持续。

一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且以降低支付效率的方式谋取私利不可持续。

按银联设想,今年9月起,各成员银行停止向非金机构新增开通银联卡支付接口,存量接口上不再新增无卡取现、转账、代授权等银联卡业务。今年年底前,非金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以间联或直联模式一点接入银联网络,商业银行不再保留其与非金机构银联卡线下交易通道。到明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

历史已经证明,以市场以外方式搞经济,一定会付出降低效率的代价。17号文本身透露,“据调研,在银联卡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机构向主要成员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非金机构支付效率高,本来是好事。但银联把它理解为“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宁可让商家多付出手续费,而限制非金机构相对独立发展。

二是垄断阻碍信息业务的发育和发展。银联垄断直接是围绕将支付手续费从非金机构向金融机构集中展开,客观上受到冲击的,都是以信息数据业务为优势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如果垄断成功,客观上会带来一个银联本意之外的后果,就是抑制支付相关信息数据服务的发展。因为金融机构搞金融是内行,搞信息是外行;信息机构搞信息是外行。把信息机构排斥出去,无助于移动支付在信息服务方向上的专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三是与金融业务新思维相违拗。银联垄断的做法与金融业本身的发展趋势也是违背的。金融业务新思维要求支付服务应与商务服务越来越紧密联系,而银联垄断一旦实现却在与商务服务相疏远。银行在这一点上比银联的思维更先进一些。而银联到现在为止,还在把银行不听他的话,理解为是“执行难”,这显示出银联思维的保守性。

银行垄断的可行性也值得怀疑。一是银监只是企业,银联对各家银行并没强制干预力,且官方政策并没有支持垄断。7月初央行下发新的收单办法第二十六条指出:“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应当在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议约定下,与其签订合作协议。”默认了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收单业务中的支付结算可以绕过银联。二是银行并不完全配合银联。主要原因是银联远离一线交易,而用户是在交易集中的地方汇集为支付客户群的。脱离了电子商务交易,就会脱离用户。这是银行虽然与银联都同属金融业,但在这个问题上总体上持观望态度的深层原因。

2、银行、运营商、电商独家经营模式

这是指银行、运营商、电商彼此独立搭建支付平台,发展支付业务,相互不合作的模式。

银行独家经营支付平台如招商行、广发行和工行等都有自己运营的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独家经营支付平台如欧洲的四大电信运营商品牌Orange、Vodafone、T-mobile、Telefonica联合运营的Simpay移动支付业务品牌。电商独家经营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它们都各有局限,主要是会产生排它的效果。

3、银行圈-电信圈合作模式

银行圈-电信圈合作模式是指银联或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开展移动支付业务。例如银联与中移动进行的支付合作,属于这个范畴。这是德勤提出“支付服务+商务服务”的一种非标准的形式。说非标准,是因为他们走上商务服务这条路有一定误打误撞性质,不一定是因为理解了德勤思路的本意。因此这条路走向小支付还是大支付是不确定的。

银联与中移动最初为支付标准上是竞争关系,银联标准胜出后,双方转为应用上的合作关系。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小支付与移动管道结合,广泛在各种公共场所布局发展,挣的还是支付本身结算的钱。

中移动本身并不代表典型的商务服务,但与银联比,它更靠近商务而非金融,至少是靠近从事商务的人员。

此外,手机钱包与手机银行是双方合资或合作的知名业务。

手机钱包是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合资推出的移动支付服务。早在2003年8月,中移动与银联合资成立联动优势科技公司。中国联通手机钱包也较为知名。其中支持银行又分银联合作(如北京地区)与直联(如兴业、工行等)两类模式。

手机银行由银行联合移动运营商推出,与手机钱包的区别主要在于,手机银行只是借助移动运营商的管道,一般不合资;除支付外还附加多种增值业务;只需要银行卡而不需要另外的移动支付账户。例如建行E路通借助联通管道推出的手机银行服务。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充分利用了移动运营商的管道,发展潜力较大;缺点是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较远;不确定的是移动运营商是否能够在支付服务基础上发展出信息增值服务来,如果是的话,移动运营商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三、商业银行小支付+大支付模式

这是德勤提出“支付服务+商务服务”的标准形式,典型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的网上商城模式移动支付较接近这一思路。

“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模型的本意是金融业内部的新支付模式。这一模式的定位介于小支付与大支付之间。其中支付服务特指小支付,即金融本身的支付;商务服务特指走出银行,深入国民经济提供的信息服务。

民生银行采用这种模式,直接的动机是扩大客户。以往支付服务如果不与商务服务结合,支付客户只限于本身的银行客户。民生银行开发网上商场,可以在接触电子商务客户过程中,把支付服务扩展到本行以外的客户,这是只赚不赔的生意。

招商银行想得更深一些。如果互联网企业攻得再凶一些,把支付手续费全免了(象360对付瑞星那种招数),银行仅靠民生银行上述思路就会难以招架。但按照马蔚华利用第二种支付功能的思路,脱胎换骨,反向操作,赚电子商务的钱,却可以涉险过关。这也是德勤提出“支付服务+商务服务”为金融业指出出路的本意。

四、电商平台大支付模式

电商平台大支付模式以支付宝为代表,它将来的核心是数据业务,通过大数据支持精准营销。

银行业现在对电商平台搞支付难以看透的一点是,金融专家很难脑筋急转弯,想到支付业务将来可能主要不是金融业务这一点,就如同当年电信运营商难以想到手机主要不是语音业务一样。他们需要把电信运营商摔过的跤亲自重新摔一遍,才会知道什么叫数据业务。

大支付的核心,就是数据业务,包括通过大数据,分析由小支付形成的商务偏好数据(而非资金偏好数据),起到节省商务交易费用作用,最终从节省商务交易费用中获得远高于清算结算的收益。

金融专家将来被银行普遍抱怨的一点将是,为什么他们早没有看出互联网企业可能把支付手续费全免掉这一招,以小支付免费,来赚大支付的钱。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可能,商业银行小支付模式具有天然的不稳定性,火过这两三年后,就会在互联网面前见光死。到那时,他们才会理解德勤“支付服务+商务服务”把重心放在后者是想救银行这个苦心。

五、小额大支付模式

小额大支付模式是指信用消费,即面向消费的信用支付模式。典型如被称为虚拟信用卡的阿里信用支付。

此前,在中国最早推广信用卡的马蔚华曾发出手机取代信用卡的强音。信用支付的推出,比手机钱包更进一步,成为以大支付为主的支付模式。

“信用支付”是指阿里通过淘宝天猫买家的数据分析(如购买习惯、手机号码使用时间、年龄、性别等),为买家核定可透支消费的“信用支付”额度,最高可达5000元。同时,银行为买家生成一个信用卡账户,用于买家今后通过移动终端在淘宝消费。透支消费时,银行把钱先行支付给卖家,买家获得38天的免息期,每一笔透支消费,都将由阿里旗下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从理论上说,这种基于信息的信用支付,将来带来阿里意料之外的制度创新(例如消费资本化)也不是没有可能。在情境定价(ContextualPricing)模式下,支付最终有可能在螺旋式上升的更高阶段,回到一对一个性化物物交换,从而给人类长达数世纪(以列表价格为标志的)“商品化”过程(一般等价过程),画上终止符。

这就是我们从金融行业“业务发展新思维”角度看到的移动支付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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