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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25条涉电信诈骗犯罪可疑特征清单
2016-10-09 15:55:31 来源:央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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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在国庆放假前夕,发布了261号文,通知各机构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其中第四部分重点强调了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并在附件中发布了涉电信诈骗犯罪可疑特征。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监测,建立和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账户及其资金划转具有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应当列入可疑交易。

  对于列入可疑交易的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与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核实交易情况;经核实后银行和支付机构仍然认定账户可疑的,银行应当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账户所有业务,并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或者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强化支付结算可疑交易监测的研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银行、支付机构提供的可疑交易情形,构建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发布。

  涉电信诈骗资金的交易环节复杂、交易层级较多,从开立账户接收诈骗资金,到转移赃款直至最终清洗完毕(多为取现),其间涉及众多账户。在每个交易环节,所涉账户均存在诸多不同的可疑特征。要有效发现相关涉案账户,不能简单依靠某一个可疑特征作出判断,必须在客户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多种可疑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一、开户环节

  (一)开户人无合理理由执意开立多个个人账户;

  (二)开户人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地区证件等)、伪造的证件开立账户;

  (三)开户代理人持他人证件开立账户,尤其是代理相对特殊人群开立账户,如持他人异地身份证件、偏远地区身份证件代理开立账户,或者代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无职业者等开立账户;

  (四)陪同他人集中开立账户,尤其是陪同相对特殊人群集中开立账户,如陪同他人持异地身份证件、偏远地区身份证件集中开立账户,或者陪同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无职业者等开立账户;

  (五)不填写个人信息或开户资料信息虚假,如联系地址为公共场所、电话号码已停机或为空号;

  (六)不同主体账户开户资料存在较密切关联,如不同主体的开户时间、地点、联系地址相同或相近且交易对手相同,不同主体留存的开户电话相同;

  (七)开户资金较小,且开户后随即将资金取走;

  (八)开户时或办理业务过程中回避客户身份调查或掩饰面貌;

  (九)开户人频繁开户、销户。

  二、转账交易环节

  (一)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尤其是资金汇往多个地区且汇款人看似无关联;

  (二)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尤其是资金来源于多个地区,汇款人看似无关联且多为单次交易;

  (三)账户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尤其是资金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多个账户划转;

  (四)账户无余额或余额相对于交易额比例较低;

  (五)账户交易笔数短期内明显增多;

  (六)存在构造性资金交易,意图规避限额交易;

  (七)跨行收款并跨行转账;

  (八)账户在发生小额试探性交易后即出现频繁或大额交易;

  (九)长期未使用的账户突然发生频繁或大额交易;

  (十)账户短期内发生频繁或大额交易后突然停止使用;

  (十一)机构账户资金交易与其经营范围、规模明显不符;

  (十二)同一主体在极短时间内在境内不同地区或在境内、境外发生资金业务;

  (十三)不同主体账户使用同一IP或MAC地址,尤其是IP地址涉及境外地区;

  (十四)账户交易多为网银、自助柜员机等非柜面交易方式。

  三、取现交易环节

  (一)银行卡在境外自助设备上按照取现标准限额频繁支取现金;

  (二)境内同一自助设备在极短时间内集中发生多张银行卡(尤其是异地卡或他行卡)连续按照取现标准限额频繁支取现金的交易。

  四、其他

  人民银行通过印发《洗钱风险提示》、《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等提示的可疑交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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